电子报
日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本次出台的《禁止目录》将对生产场所、设备及检验要求较高的31大类食品划入“负面清单”。例如,食品摊贩不得销售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和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