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国家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该监管预付卡消费行为,发卡要备案
自从2014年和成都德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冯锦,固定在每个周末接受家政公司派员工上门打扫卫生。4月29日,星期五,冯锦照常接到家政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确认第二天的保洁。
然而,4月30日苦等一上午,冯锦也没有等到保洁人员来家里。更让冯锦纳闷的是,印在会员卡上的公司的12个服务电话,居然没有一个能拨通。冯锦有些坐不住了,她往家政公司走去……
事件还原
家政公司跑路卷走2500多会员预付款
“家政公司跑路了!”有人比冯锦更早到这里,“所有电话都打不通,不管是座机还是手机。”心存侥幸的冯锦彻底绝望了。
一时间,蜀汉路367号家在回廊小区8栋2单元2楼聚集起许多人,这里正是成都德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金牛分公司的地址。此时,住在该单元楼1楼的住户方才知道,昨天还来上班的“邻居”们,居然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了,“跟平时一模一样,完全看不出要跑路的痕迹。”更让这位住户郁闷的是,作为出租房屋给该公司的房东,他的房租显然打水漂了。根据家政公司提供给业主的会员卡编号,该公司目前的会员数超过2500名。马女士算是新会员,合同签约时间是4月8日,会员编号排到了2519号。
临近消失前还在发展会员,这让冯锦等人感到极度愤慨,“根本是有预谋的卷款潜逃!”
一位姓吕的保洁工人,供职于德诚家政武侯分公司,“我不是固定员工,是打临工。”小吕说,只打临工是因为她信不过这家公司,“收费太低了,我一直做这行,很清楚成本,这种收费法根本不像打算长期做的。”小吕总结,该公司发展会员的方式可以用“见钱就收”四个字。
根据业主与德诚家政签订的消费方式,业主通过预存现金的方式购买保洁小时数,如4000元购买167小时,5000元购买228小时,6000元购买340小时不等。记者初步统计了50户会员,其合同额度总计超过30万元,仍有20万元左右没有消费,即损失率高达65%。
部门回应
金牛公安分局:调查后再确定是否立案
5月5日,德诚家政消失的消息在该公司四个分公司所发展的会员中传开。高新区的李女士一个月前充值6800元,一次都没来得及消费。拨打过服务电话上百次后,她还是不愿死心,找到会员卡上标注的高新分公司地址“新乐路181号”,李女士企图发现些踪迹。
“居然是一个小区的地址。”李女士彻底死心,随后找到了高新区工商局。高新区工商局表示公司在该辖区没有准确地址,又停止了营业行为,他们也无能为力。
在高新区工商局的建议下,李女士辗转到高新公安石羊派出所报案,依然没有得到欣慰的结果,“派出所说他们无法立案,不符合他们立案的范畴。”
5月5日,记者从金牛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受理冯锦等人的报案,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是否能立案侦查需要根据调查结果确定。
律师说法
若蓄意骗取签约构成合同诈骗属于犯罪
2500多户会员的权益有谁能维护?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说,根据此事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德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近几年按合同向会员提供过服务,跑路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那么与2500多户会员之间的问题当属民事纠纷,业主维权的最好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陈逢逢强调,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消失前还在积极发展会员”,“不考虑市场规律,只顾低价揽客”等,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有蓄意集资潜逃的目的,有预谋预收会费的行为,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可以定性为合同诈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
陈逢逢说,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因此,公安对签订合同的过程进行调查至关重要。
|政策点击|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4年前施行,将修订
商务主管部门应监督管理预付卡消费
事实上,早在2012年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印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实施。
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这里所说的单用途预付卡,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如德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给会员的服务卡。
并且管理办法有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陈逢逢说,德诚家政人间蒸发的事件,现如今属地商务管理部门确实难有作为,但事前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存在行政行为过程中失职。“理发店、水果店、按摩店、健身房、早教班等一夜间卷款潜逃的行为屡屡发生,也提醒了职能部门在事前就应当积极作为。”
同时陈逢逢提醒市民,理性消费,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最好能先查询该商家是否已经在商务部门备过案,并了解存管保证金事宜。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商务部已经表明,将要修订《单用途商业赋予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业务管理、资金监管等。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