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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2月29日] -- 川南读本 -- 版次:[d04]
泸州独生子女奖励打卡发放
2016年02月29日

  

  2月28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卫计委了解到,泸州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统一实行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严禁以现场领取、委托代领、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等方式发放。同时进行公示监督,经核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调整和退出。

及时发放 打卡发放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泸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统一实行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严禁以现场领取、委托代领、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等方式发放。区县卫计局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和代理发放机构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确保奖励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泸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市卫计委将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打卡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暗访,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典型案例进行个案通报,并扣减所在区县绩效考核分值。”

核查情况 公示监督
  各区县首先要对奖励对象资格确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筛查,将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被纳入奖励范围的人员全部清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奖励对象名册,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务必该退即退,又确保应发尽发。
  同时,乡级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每年在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奖励对象花名册前,应将辖区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总额、应奖励对象名单、实际发放奖励金对象名单和金额等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如果举报或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将及时调整或退出。如果有卫生计生工作机构人员骗取、冒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负责人强调。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