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零时57分,一男子驾驶一辆川A牌白色凯迪拉克小型轿车在行经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区)时,被正在进行酒驾检查的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一大队执勤人员拦下。现场检测后查出“醉酒驾驶”,数字显示“207毫克/ 100毫升”,超醉驾标准2倍多。在被送往医院抽血时,意外出现了,男子趁机逃跑了。
也许醉酒男天真的相信:跑,就找不到他了,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吹出超高“207”醉男瞬间就变跑男
11月4日零时57分,一男子驾驶一辆川A牌白色凯迪拉克小型轿车,行驶致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区)检查点时,现场执勤民警观察到一男性驾驶员疑似酒驾嫌疑,要求该男子停车接受酒精检测。男子“心中有鬼”始终不配合,经过执勤民警的耐心说服和同行朋友的劝说后,刘某终于肯接受酒精呼吸检测仪的测试。
测试完后,结果令人瞠目结舌,检测仪上语音提示“醉酒驾驶”,数字显示“207”,单位为毫克/100毫升 。这是继10月27日晚宜宾公安交警在江北岷江桥头查获一电瓶车驾驶员吹出“186.8”后又一涉嫌严重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程序,刘某在酒精检测仪出具的结果上签字确认,随后在被带往二医院抽血,途中,刘某竟乘机逃跑。
不懂法多可怕呼气试测量仪可做依据
现场民警介绍,执法过程中,有执法记录仪对其进行了录像采集证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办案民警表示,“当事人刘某在前往医院抽血前,已经在测试结果上签字确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刘某企图以逃跑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可行的。现场执法时,驾驶人应当予以配合,拒不配合,妨碍公务,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1月4日下午,刘某到交警部门自首。 刘某称,“当时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只要没抽血检查前,呼气检测的结果不一定有效,于是在前往医院时趁机逃跑,没想到还是接到警方的电话,告知需要回来接受调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关|于|醉|驾
酒驾和醉驾也是需要区别来看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 ,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而小于2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员,民警将对其进行关于酒驾的批评教育。
何强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周瑜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