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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11月06日] -- 运动会 -- 版次:[a14]
药价“松绑”后,“药”还不能停
2015年11月06日

  

□武洁
  今年6月1日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物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松绑”五个月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各大医院、社区医院和连锁企业了解到,“松绑”过后低价药价格应声上涨,涨价少则几倍,多的达上百倍。医院药房采购人员喊“采购难”,想买一种药,药厂报价贵的不敢选,报价便宜的又抢不到。患者也有了新烦恼,以前花50元可以买到三种药,现在只能买两种甚至一种了。(11月5日《信息时报》)
  习惯了价格管制下的低价,当然难以适应放开后的波动。药品价格的敏感性,当然不言而喻。既然乍一看来,药品价格松绑,是药价上涨的直接诱因,那么引发对于药价松绑政策的质疑与反思,也不难理解。不过,药价松绑的初衷,其实是通过价格机制提升药企的生产积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为药价松绑之后,假如药价反而纹丝不动,恐怕才是咄咄怪事。
  可见,药价松绑的本意,其实正是让长期被最高限价压制的低价药,能够回归市场价格。既然如此,价格松绑后的药价提升,本该是预料之中的事儿。尽管医保和患者可能因此而承担更高的成本,但相比低价的救命药动辄面临断供甚至停产危机,为这些救命的低价药留出必要利润空间,从而确保药品的可及性,显然要来得更加明智。
  当然,正如任何价格的放开,往往都意味着价格波动的加剧,药价松绑自然也不例外。低价药价格出现大幅反弹,涨幅从几倍到上百倍,如此剧烈的涨幅,自然难免引发对药价不可控的担忧。而药价市场化所呈现的这些现象,其实并不只在国内存在,而是个世界性的难题。
  可见,药价松绑,通过市场信号配置药品生产与供给,当然是个正确的方向,低价药价格的适当调整,也应当接受。但简单地放开药价,的确还并不足够。毕竟,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机制,除了保障生产者有利润之外,还需要建立均衡的议价机制,具体到药品定价,也就仍需强化买方的议价能力。医保作为最大买家,在药品市场中的话语权,显然应充分体现。
  一言以蔽之,药价“松绑”之后,“药”其实还不能停,而更需建立均衡的市场机制,并根据药品市场的特征属性,不断完善科学的评估与药价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