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
生育产假假期从90天延长至98天;未满4个月流产可以享受30天产假;痛经严重的女职工可以带薪休息……3月30日,《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审。该草案中,在全国率先提出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五期”保护,并将“卫生福利”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3月31日《山西晚报》)
斯涵涵:数年前,“痛经假”甫一提出,便引发众议,几经浮沉,现在于《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中提交初审,标志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更进一步。
寇宇龙:我乐于见到在法律层面对女性权益保护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但也不得不为它能否落实提出质疑。比如对于“痛经假”,有多少单位会为其提供“带薪休息”?这些法律条文若也是停留在口号上,那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就依然处在困境之中,就难言进步,而法律的威信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将因此受损。
谢庆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单从女职工本身着想,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感受。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从而减少乃至消除用人单位聘用女职工的成本负担。否则,“五期”保护就难以执行到位,很可能让女职工空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