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0月27日] -- 川东北读本 -- 版次:[f02]
将于11月10日前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证》
2014年10月27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赵权军)为深刻吸取渠县“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达州市各物流货运公司将在11月10日前,全部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的司机应近期前往达州市运管处办理手续。
  近期,达州市运管处对市属道路货运企业许可证情况进行清理,发现仍有部分经营企业和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存在有效期已满,未及时延续换证,或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等问题。
  为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达州市运输管理处要求,近期达州市各类物流有限公司等货运企业需在11月10日前,在达州市运管处办理其经营许可延续或注销手续。若逾期未能办理的,运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许可,停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