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目前,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此事基本属实。”(9月2日《南方农村报》)
有媒体报道,英德当地近年来数次面向社会招聘辅警以弥补警力不足,但因为待遇不高,应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此案,对于辅警的执法素养问题显然敲响了警钟。而其次,当地派出所对于辅警的管理恐也难辞其咎。从聊天记录来看,涉事协警曾在派出所办公室与女子视频聊天,且据知情人称,当地的辅警“不想干了第二天就可以离开”。这样一种粗放型的管理状态下,想不出事估计都难。
事实上,有关辅警等正规警力之外的警察队伍的管理失范问题,近年来并不少见。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由于各地对协警的招录、管理、保障等标准不一,使得协警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协警”队伍乱象丛生。从辅警目前所暴露的问题来看,其很可能在重蹈治安联防队的覆辙。
首先,基层执法资源与经费的投入不予以相应跟进,那么,辅警同样难以避免会滋生以收费取代执法、以罚养法等治理乱象;其次,辅警乱象的存在,在根本上说仍是执法权力的失范。既然是辅警,那么其执法权力理应得到相应的限制,如是否应该配备独立的执法权,就值得商榷;再者,对于基层警力的滥用,也会加剧辅警队伍的管理压力。
因此,加大对于基层警力资源的投入力度,强化对于这部分非正规“警力”的管理,限制其权力,严格把关准入门槛,已经刻不容缓。当然,仅就此案来看,还有必要反思失足妇女这个底层群体的生存状态。事实上,由于这个群体长期以来处于一种灰色化处境之中,也为某些辅警的“合法性”伤害提供了天然的庇护。他们之间已经很难说是一种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随之衍生出一种现实的灰色执法秩序。如借机利用执法权力寻租,甚至充当这部分人群的保护伞,更非孤例。
目前,虽然当地有关部门已回应称网友的举报基本属实,3名辅警也被刑拘,但当地的辅警招聘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问题,是否还有类似的以执法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行为存在等等,都需要严格查处,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