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用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21名来自云南等地的务工人员,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杀害4人,诈钱180万元。7日上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8月7日新华社)
@陈广江:“盲井”不但埋没了人性,更让法律、规则等变得孱弱无光。改变作案目标的身份,以便以死者家属名义骗赔,是“杀人骗赔”中重要一环,而恰恰在这一环,犯罪团伙钻了小矿山对身份管理上的漏洞。现实中,大矿对员工身份的审核很严,不易蒙混过关;而一些小矿山管理比较松散,一般入职只留个身份证复印件,出事后通常想花钱消灾。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煤矿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无疑助涨了人性的恶。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长期以来,在一些小煤矿,矿难一旦发生,矿主甚至是相关部门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用正常的法律渠道去解决,而是瞒报事故,以“私了”的方式用钱摆平。同时,对死者家属来说,走法律途径过于漫长,成本过高,很多人也选择拿钱了事,并不深究。这种心理为“杀人伪造矿难骗赔”制造了存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