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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07月12日] -- 宽窄巷 -- 版次:[a17]
夏日驱蚊刻不容缓,你准备好了吗?
2014年07月12日



  

  盛夏将至,蚊子蠢蠢欲动。由于去年冬季寒冷天气不多,降雨频频,预计今年夏季将是蚊子的“大年”,灭蚊防蚊尤为重要。

驱蚊大战,“武器”盘点
  蚊子的嗅觉非常灵敏,择味而叮,能通过辨别气味准确寻觅目标。它们通过嗅觉刺激,被人身体散发的热量、呼出的气体(CO2)和皮肤的挥发物所强烈吸引,朝气味源飞行,搜寻到宿主。那么有什么对付蚊子的好方法呢?
  蚊帐属于物理驱蚊,使用安全无毒,但是方便性欠佳,在活动及外出时并不适用,因此有较大的局限性。
  蚊香主要是通过菊酯类的化学物质对空间进行驱蚊,除了无法实现走动防蚊外。有些产品燃烧或加热后形成的挥发物质,对人体呼吸道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可能引起头晕、咽喉疼痛等。据测算,点一卷盘香放出的微粒和烧100根左右香烟的量大致相同,大多数盘香还添加了有机填料、黏合剂、染料、溶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燃烧或释放后对人体及环境均有害。
  驱蚊花露水的作用原理是在皮肤周围形成汽状屏障,这个屏障干扰了蚊虫触角的感应器对人体表面挥发物的感应,使人在蚊子面前变成了“隐形人”,让蚊子找不着北。
  驱蚊花露水因携带方便能随时驱蚊、气味芬芳,同时肤感清凉舒爽,还兼具花露水祛痱止痒消暑的效果,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驱蚊产品要认“证”
  细心的消费者发现驱蚊花露水上有农药登记证号,这是驱蚊花露水的“准生证”。其实驱蚊花露水上标注的“农药”,并非传统意义上认为的用于农业生产大田的农药,而是被国家管理部门划归到农药产品管理范畴的家庭“卫生用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定义中的第五款规定: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产品属于农药;根据该条定义,只要宣称了驱蚊作用的产品就是该条例管理范围,取得农药登记证后才可上市,在产品中起到驱蚊作用的原料也就成为了农药。也就是说如果宣称薄荷有驱蚊作
  用,薄荷这一原料就要按农药来审证,获证后才能使用到产品中。
  同时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毒性”分级,包括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5级,其中微毒是最低标注级别。我国对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毒性分级标准中没有“无毒”级,“微毒”级是最低级别,驱蚊花露水的“微毒”级相当于化妆品的“实际无毒”级别。
  由正规厂家生产并获得登记的驱蚊花露水,在登记评审过程中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药效、安全性审查,经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消费者可以放心按照标签规定使用,不必过分担心驱蚊花露水的使用安全。
  而市场上宣称驱蚊功效却不标注农药证号的产品都是不合规定的非法上市产品。比如海淘、网购的没有标注农药证号的驱蚊产品;又比如很多驱蚊贴、驱蚊环。这些产品既得不到功效上的保障,反而还存在安全性的隐患。
  夏季“斗”蚊正当时,消费者在使用“斗”蚊“武器”时应根据环境及个人需要合理选择,并至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才能安心使用,安然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