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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07月09日] -- 大都市 -- 版次:[a13]
我省大学生本省参军入伍额外享受一次性入伍奖励
2014年07月09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媛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的通知》。提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政策外,凡在四川省范围内参军入伍的各级各类高校大学生,还享受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
  《通知》规定,对在我省范围内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奖励须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
  《通知》还要求,积极为退役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一般应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武干部。
  落户方面也给出了相应的优待政策,提出凡是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