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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妈妈’又回来了!”泸州市民近日发现,水井沟商圈内以“照相妈妈”一家为主题的《城市·家》雕像又恢复原状了。今年5月底,“照相妈妈”曾遭到破坏,而这已经是第二次遭到破坏。(本报昨日报道)
几遭破坏,“照相妈妈”又回来了,让我先为负责部门点个赞。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大到城市地标,小到垃圾桶、电话亭、景观灯、公交站牌、座椅、栏杆等,既是便民设施,也是这座城市文明的标志。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每个人从这些公物获得便利的同时,会不同程度地反作用于公物之上,或爱惜或破坏,个人的素质便通过这显见的公物折射出来,汇聚成一个城市的素质,成为外来者评判这个城市的标准。可见每个人都是社会文明的参与者,并非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回到“照相妈妈”本身,作为不少泸州人的经典记忆,“照相妈妈”屡被破坏让人痛心,再将其请回来,也体现相关部门对市民期待的回应。而那些极少数破坏公物人的,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道德和法律的威严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分量,在个人的肆意妄为下,他们不惜将城市美好的脸面撕破,破坏所有人的形象,实在可恶。
在新加坡,诸如上述破坏公物的行为,可被判处罚金上万元,或3年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判处3到8次鞭刑。不但如此,破坏公物者还有可能被管理部门送到媒体曝光台上亮相。正是这些严管重罚,在新加坡很难看到故意毁坏公物的人和事。可见,在我们现有法制框架下,有关部门如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尽可能让破坏公物行为付出代价,同样也会产生较强的震慑效果。而作为每个个体,不再莫视任何破坏公物的行为,关键时刻对不公德的行为大声说一句NO,只有这样,像“照相妈妈”遭破坏这样的事情才会少发生。□ 李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