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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01月14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f11]
正常装载货车上高速 明起最高打7折
2014年01月14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昶)2013年12月21日起,四川省实行货车上高速“入口计重”的新规,新规出台不到1个月,给物流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部分物流企业甚至将短途运输费用提升了30%左右。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从2014年1月15日起,全省将对车货总重量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正常装载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最高优惠达7折。
  据了解,四川省计重收费的标准中,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75元/吨·公里。开放式收费公路:一级公路基本费率为0.05元/吨·公里,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0.04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桥梁和隧道的基本费率为0.65元/吨·公里。
  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将依照车型分类标准执行。其中,二轴、三轴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8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轴及四轴以上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7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