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d04版:城市读本 上一版  下一版
日期:[2013年12月31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d04]
泸州江阳区召开广场文化活动规范管理座谈会
2013年12月31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范永东 记者刘丹 仲健鸿)在川南,广场舞又名“坝坝舞”,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然而近年来,相关部门接到关于广场文化活动噪音扰民的问题投诉也越来越多。日前,泸州市江阳区文体广新局组织辖区内50多支广场文化活动队伍负责人,召开了广场文化活动规范管理座谈会。会上成立了广场文化活动协会,该协会将规范广场文化舞活动行为,更好地解决噪音扰民等问题。
  据悉,初步制定的广场文化活动公约主要包括场地、时长、时段、音量的控制范围等。其中,广场文化活动参与者每天参加活动的时间以40-60分钟为宜,不宜超过90分钟。活动时段则分为上午、下午和夜间三个时段。“上午的锻炼时间是在上午7点到9时点之间;下午的锻炼时间控制在下午3点到5点之间;晚上的锻炼时间控制在晚上7点到9点之间。”该负责人介绍。
  此外,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45分贝。据介绍,初步制定的公约还将进一步完善。2014年元旦节,江阳区文体广新局将在江阳公园组织广场舞展示,届时将举行广场文化活动公约签约和宣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