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外正式发布,这明确将保护中小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其中多项创新举措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新变革。
统计显示,在我国资本市场,99%以上的投资者是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中小投资者,股票交易总量的60%是由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完成。这两组数据表明,中小投资者数量多、交易占比大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特征。
公司不分红未整改不得再融资
现状:A股上市公司向来以“铁公鸡”著称,被投资者指责只知圈钱不知回报。据统计,2001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
措施:上市公司不履行分红承诺的记入诚信档案,未达整改要求不得进行再融资。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公司,建立适当扶持的监管制度安排。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现状:虽身为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中小投资者的意见难以充分表达,更难行使股东权利。近3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平均参与率不到0.25%。
措施: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建立跨市场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现状:今年8月,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把我国资本市场跨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暴露无遗,这一制度性欠缺给光大证券从事跨市场内幕交易带来可乘之机。
措施:健全跨市场交易产品及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机制。对显著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信息,交易场所和有关主体要及时履行报告、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
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连坐赔偿
现状:很多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案件中,中小投资者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由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和制度缺失,中小投资者很难维权。
措施: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公司涉嫌欺诈上市的,保荐机构将被追责。
今年5月,在万福生科案中,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主动宣布拿出3亿元,弥补因该虚假陈述事件给股民带来的损失。随着相关机制的确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将更多。
引入退市保险和保荐质保金制度
现状:目前,很多企业IPO过度包装甚至造假,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受损严重。在退出环节,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其股票价值归零,蕴涵较大的社会风险,退市制度因此迟迟未能落到实处。
措施: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
中小股民将有公益性维权机构
现状: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中小投资者无论是人数、交易量占比都很高,但由于单个持股比例低,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力量,相对于机构和大股东处于弱势。
措施: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充分发挥期货证券专业律师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