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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2月16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f10]
人行道上停车有“规矩” 屁股朝外恐遭罚
2013年12月16日

  

巴中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白川东)“停车太痛苦了”,前日,家住巴中市状元桥街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由于状元桥街附近都是老式小区,建设时就未规划停车库,现在每天上下班都要忙着抢车位,抢不到路边规划的停车位就可能挨罚,最近好不容易获得许可,该路段可以将车停到人行道上,却糊里糊涂地挨了50元罚单,最后原因是车“屁股”朝着马路,属于不按规定停车。
  难道人行道上停车还真有这样的“规矩”?昨日上午,记者在李先生反映的状元桥街看到,路边人行横道上的确依此停放着三十多辆车,其中绝大部分车辆都是车头朝外,仅有两辆车车位朝外,但车上根本没有贴罚单。
  据附近的市民介绍,这条路的人行道可以免费停车,但车头一定要朝向马路中央,否则可能被交警贴罚单。其中一名老人告诉记者,自己儿子买车才一年多,光是这条路上的违规停车罚单就有五六百元,现在自己也搞不明白到底怎么停放才不会挨罚。
  随后,记者从负责该路段的巴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前段时间巴中全市实施城乡综合治理,要求路边车辆统一停放,车头一致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