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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2月16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f08]
高峰山成蓬溪县首个“省级自然和文化遗产”
2013年12月16日

  

遂宁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胡旭阳)昨日,记者从蓬溪县有关部门获悉,高峰山成功申报为省级自然和文化遗产。据介绍,经过蓬溪县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11月四川省评审专家组对高峰山申遗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估,申报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省住建厅于12月4日发文公布遂宁市蓬溪县高峰山为“省级自然和文化遗产”,高峰山成为蓬溪县第一个“省级自然和文化遗产”。
  高峰山成功申报为省级自然和文化遗产,是蓬溪县加大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的充分体现,为进一步健全蓬溪县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运行机制提供典范,进一步提高了蓬溪县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蓬溪县旅游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