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11月29日] -- 第1眼·观点 -- 版次:[a02]
传媒论
2013年11月29日

  

李案终审,谁输谁赢
  11月27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终审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获刑10年。
  钱江晚报评:围绕这桩案子,很多人分成了“倒李派”和“挺李派”。网上发言中,不管是哪一派,都有理性缺失的问题:情绪压倒理性,立场重于事实,道德语言代替法律语言……“倒李派”的言论中,不难看出,此案成了他们对社会不公宣泄情绪的渠道。“倒李派”与“挺李派”的对立,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社会裂痕;围绕案件的对立,反过来加深了人群的分裂和对立——在这个意义上,哪一派都不是赢家。上好劳教的最后一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根据《决定》,近日全国各地纷纷推出废除劳教制度的具体举措。
  南方都市报评:对于正面临解教的劳教人员而言,情况多有不同。这些不同的对象,都是因为被认定有某种违法行为而被劳教,现在又因国家完善法制而被解除劳教,此时让他们“一哄而散”同样也不是法治国家之所为。 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过渡时期,也是纠错的最佳时期。对于不服劳教的申诉人员,可以组织专门机构进行一次清理审查,根据违法行为时的规定,如果确实属于错误决定,就应该予以纠正,并依法承担错误行为的法律后果。至于说以后劳教场所和有关管理人员如何转型,则是下一步再行探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