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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1月26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d07]
预交一年保洁费 只享受了3次服务
2013年11月26日

  

  经古蔺消委会调解,家政公司退还顾客余下720元保洁费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吉萧翰 杨霖)今年7月,家住泸州古蔺县凤凰城小区的胡先生与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家庭保洁协议,并预付了 960 元。可不到三个月,家政公司就再也不派人上门保洁了。经过泸州市古蔺县消委会调解,家政公司负责人退还了消费者胡先生的余下保洁费 720元。
  原来,今年7月4日,胡先生与古蔺县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家庭保洁协议,预交960元费用。谁知保洁员来了3次之后,便再也无人上门保洁了。胡先生打电话到该家政服务公司,被告知说,暂时安排不过人手。11月初,胡先生再次打电话联系该公司,“他们告诉我管理出了问题,暂时不能提供相关保洁服务。”胡先生说。
  无奈之下,胡先生找到了古蔺县消委会,要求终止与该公司签订的保洁协议,退还余下预交的保洁费。通过调解,家政公司最终退还了余下预交的720元保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