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f05版:城市读本 上一版  下一版
日期:[2013年11月01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f05]
南充 保修期内手机修不好 经消委调解获退款200元
2013年11月01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李永辉 实习记者 杜强)去年10月4日,南充市营山县晏先生用799元在营山某手机销售门市购买了一部LGK920手机,使用至今年8月手机便开始陆续出现自动关机和花屏现象,9月送至购机门市找到销售人员进行维修,10月10日他取回维修后的手机,使用时又发现原来的故障均未彻底处理,再次找到该门市要求维修,但工作人员告诉他已过保修期无法免费维修,晏先生觉得不合理,“维修时并未过保修期,我拿到手机虽然过了保修期,但这段时间手机都在他们手里,跟我没关系。”晏先生认为该商家应该负责免费维修,随到县工商局投诉。
  营山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县消委转来的投诉后,立即前往该门市进行调查了解,并召集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最后由手机销售商折价退款200元给晏姓消费者,由其自己维修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