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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1月01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d05]
狠心孕妈妈处于抑郁症发病期 警方认定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013年11月01日

  

《狠心孕妈妈掐死四岁儿子》追踪
  9月14日,因嫌儿子的哭闹声吵到自己睡觉,自贡荣县村民吴秀娟(化名)掐死4岁的儿子。因为事发时,吴秀娟已有身孕,民警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本报9月18日报道)。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荣县公安局了解到,吴秀娟患有抑郁症,案发时处于疾病发病期,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狠心孕妈妈现状吴秀娟情绪较稳定 但不愿被打扰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荣县旭阳镇程家桥村9组吴秀娟家时,她正坐在堂屋里的饭桌旁,绣一副名为“家和万事兴”的刺绣。“这是我花了一个来月的时间绣的,没事可做的时候就拿出来绣。”吴秀娟面带笑容。
  据吴秀娟的母亲介绍,吴秀娟被送回家里以后,因其怀有3个月身孕,所以平时就做做简单的家务,其余时间就刺绣,“肚里的孩子现在还比较健康,如果有可能,会生下来”。
  当记者提及掐死4岁的儿子相关的话题时,吴秀娟脸色苍白,眼睛也有些发红。“请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我不想再提起这些事来影响我的情绪,我不想再被打扰。”此时的吴秀娟情绪显得非常不稳定。

孩子的父亲难接受丈夫希望离婚 不想孩子生下来
  当天,记者联系了吴秀娟的丈夫张仕明(化名)。据介绍,他10月17日就收到了吴秀娟的精神鉴定结果,可是面对鉴定结果,他表示不能认可,希望再做一次鉴定。
  “拿到鉴定结果的那天,虽然已经在上面签了字,可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但是又没有钱再次鉴定。”张仕明说。
  大概10天以前,张仕明在电话中和吴秀娟提出离婚。“我给她(吴秀娟)打电话,大致的意思是以后不要一起生活了,但是她不肯离婚。”张仕明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他不打算要吴秀娟腹中3个月大的孩子,怕生下来孩子不正常,对孩子的将来也不好。
律师 须根据抑郁症轻重程度界定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定》可以对其进行减轻处罚。因为吴秀娟作案时被认定患有抑郁症,其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说,因抑郁症严重到导致犯罪嫌疑人失去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是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判定是看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而不是作案之前和之后,抑郁症虽然是精神疾病,然而却并未丧失认识控制能力(即意识能力),故而当判。”
  “当然,临床上单纯抑郁较少,如果是双向障碍可能会不负或者少负刑事责任,若是这样,她就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其监护人也会承担部分责任。”张平说。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陈伯强 记者 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