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活不到好久了,就好好地赡养我一下不行吗?”年近八旬老妇在法庭上对着自己的六名子女气愤地说道。
老人:因年事已高,生活已经成了问题,如今子女不管我了。
子女:我们也很忙,有时对老人太疏忽了。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子女应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从法律层面上倡导对老年人实行精神赡养,然而一些老人依然未能如愿。
因六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协商不成,老人一气之下将众子女告上法庭。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西外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
年近八旬 成子女不想管的负担
家住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的陈奶奶,年近八旬,几年前老伴因病去世,育有一子五女。近年来陈奶奶体弱多病,一直跟着幺女儿生活,另外四个女儿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带点零用钱和好吃的东西,就没有其他的关心和照顾了。还有一个儿子因为经济上的问题长期与儿媳闹矛盾,几乎很少照顾过她。“养儿防老,子女却难以靠得住。”
随着年事已高,陈奶奶的生活和医疗问题越来越令幺女儿一家头疼,“凭什么就我们一家人赡养老人,也不只是你一个孩子,其他的子女干啥子去了。”陈奶奶的幺女婿就老人赡养问题的事,没少与幺女儿闹矛盾。“含辛茹苦地将六个儿女拉扯大,如今他们都不想管我了。”众子女多次就赡养问题协商不成,都相互推诿,陈奶奶一气之下将六子女全都告上法庭。
法院调解 子女都有应尽的义务
达州市通川区法院西外法庭的法官约六子女在陈奶奶破旧的房子外边搭起简易法庭,在庭审中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鉴于陈奶奶的儿子经济困难难以拿出赡养费,五个女儿同意陈奶奶的儿子不给生活费,但老人的饮食起居由儿子照顾。此外,五个女儿共同出钱给老人的房间安装电灯,每人每月承担150元生活费,医疗费和老人去逝后的丧葬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六子女均摊。
随后,法官以法院调解书的形式对协议予以确认,并嘱咐陈奶奶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赡养老人不仅应当履行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更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本案中的陈奶奶需要的不仅是赡养费的问题,更多的还是希望子女们平时多关心。”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
谭顺富 陈红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