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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0月14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d12]
泸州市出台规定严禁医疗机构推销母乳代用品
2013年10月14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赵秋 记者 杨建均)近日,泸州市卫生局印发了《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据了解,《十项规定》中:明确规定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以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并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