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来临之际,以重阳节、老人为主题的话题,触动了众多人心底的亲情。如何填补老年人的精神和情感需求?有人为此提出,不妨给“常回家看看”放一天假。(10月13日《大众日报》)
刘鹏:一定时期内,赡养老人,特别是老人的精神慰藉,子女都应当是主力。因此,在法律上安排重阳假,不仅是应对社会老龄化的需要,也是体现国家和社会敬老尊老意识、以人为本的要求。
雷振岳:不要总是强调没时间孝敬,在十一长假、春节等空闲时段内,我们有时间了,是否做到了“将假期分给老人一部分”呢?我们总在强调自己的休息放松,强调了自己的忙碌,这中间有没有一种对亲情和父母的疏忽呢?要让年老的父母精神上不至于孤单寂寞,我们首先最需要克服的,恰恰是那种振振有词“没时间”的漠然心态。
贾志勇:设定“重阳假”,并不是多么难办的事。但需要正视的是,目前多数老人没有养老金,城乡养老投入差距过大,公共养老资源不足,都在召唤社会养老体系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缺乏这些实质性的东西,一味谈论是否要放重阳假,无疑显得太过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