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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9月03日] -- 新四川 -- 版次:[a16]
本月开始租房也可落户乐山
2013年09月03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丁伟)落户乐山基本实现“零门槛”,租房子也可以把户口迁到乐山了。9月1日起,《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落户办法》、《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放宽、所有区县城镇落户原则一致、两个《办法》同时施行,是乐山此轮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特点。根据“落户办法”,满足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收入任一条即可落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均可落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都可以随迁……乐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实现了零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