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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9月03日] -- 新四川 -- 版次:[a14]
拔火罐烧伤背部 女大学生获赔5万5
2013年09月03日

  


  华西都市报讯(任跃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治海)南充市一名女大学生沈苗苗在南充一按摩店拔火罐时,被意外烧伤,事后虽然伤情已经痊愈,也够不上伤残评级,同时按摩店也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她还是将按摩店告上了法庭。
  顺庆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调解。在查明事实后,法官向专业医疗机构咨询了沈苗苗这类烧伤的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再给出适当的调解意见给当事人参考。最终,沈苗苗和店主张泽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除了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外,张泽再一次性向沈苗苗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5.5万元。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