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31日] -- 城市读本/警事 -- 版次:[f09]
路边核桃不要采 十颗就要赔一百
2013年07月31日

  

达州
  华西城市读本讯(刘昭君 记者 周子铭)7月29日,在达州凤凰山景区,7名由成都来达州游玩的大学生,在下山时采摘了路边的“野生核桃”,却被种植核桃的农户抓个正着,农户要求他们按十元一颗的价格进行赔偿,双方因此发生抓扯。
  29日中午12点左右,通川区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至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内进行询问。警方了解到,由于对达州不熟悉,几名大学生误将农户种植的核桃当做野生的,图个新鲜便去采摘了。经过民警调解,7人一共赔偿了农户130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