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31日] -- 城市读本/读城/资讯 -- 版次:[f07]
广安:剩菜不打包将罚款
2013年07月31日

  

  今后,广安市大小餐馆如出现剩饭剩菜情况将遭处罚,同时,若餐饮单位提醒拒不带走剩菜的,消费者将交一定的垃圾处理费或违约金。昨日,记者从广安市文明办获悉,《广安市关于对餐饮服务单位剩菜剩饭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不久将正式出台。

顾客拒绝打包 将交垃圾处理费
  据广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引导人们就餐时不剩饭剩菜,培育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该《办法》将由广安市文明办联合广安市食品药监局联合出台。
  《办法》规定,所谓“剩菜”,是指5人食用后剩余份量超过一斤,就视为剩菜,以此类推。《办法》适用于广安市内各类大中小型餐馆、小吃店、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及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到,如果消费者有剩菜时,经餐饮单位提醒,拒不打包带走的,餐饮单位可代环保部门向消费者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或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餐馆指导点菜 不设最低消费
  根据《办法》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利用提示牌、提示菜单、提示服务等多种形式在醒目位置和餐桌上张贴节约标识,指导顾客吃多少点多少,坚持为顾客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服务,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剩菜免费打包,“严禁餐馆诱导消费、欺诈消费、强行消费”。
  同时,监管部门对履行不好的餐饮单位可采取多种惩戒措施,比如餐饮企业首次违反,责令改正;二次违反,约谈负责人,并督促整改;三次违反将红牌警告,并责令其负责人及其所有员工参加培训,对屡教不改的,降低量化分级等级、旅游饭店诚信等级和酒店星级,并增加监督抽验频次,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或移送处理。
  “如果消费者或任何个人、团体发现餐饮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可向当地文明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广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目前已在送审当中,应该不久就会正式出台实施。 华西城市读本见习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