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昨日上午,从四川省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继成都实行居住证制度之后,下一步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
就在上周,有媒体报道,由公安部牵头制定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已经提交至国务院法制办,有望在年内推出。在“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四川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其推进户籍改革的主动性和诚意,让人充满期待。
事实上,在户籍改革方面,四川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成都此前就提出了实现城乡统一户籍的改革计划;而在今年6月,发改委提出将在全国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四川则更进一步,宣布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种种改革信号和动态,无不直指户籍壁垒的破除。
包括居住证政策在内的户籍改革,首先作用于实现城乡居民的平权,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结合四川目前的城镇化发展现状,这一旨在平权的居住证制度,对于四川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而言,将构成直接的推动。更值得肯定的是,相较于传统的城镇化路径,在户改上作文章的城镇化策略,因其直指“人”的市民化,而更具张力。
以权利和公共服务先行的方式,助推城镇化,将有效避免传统城镇化策略或造成的权利落差。让落户更容易,权利更平等,对应着一个不同以往的思路。观其效果,其必能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方式。
当然,无论是放开落户限制还是普及居住证制度,保障证件背后的公共服务质量,都直接关系到改革的含金量。因而,在从制度上确保“以权利平等,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备受关注的居民就业、医疗、社保、住房、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的跟进,也将有更大的投入和改进。惟其如此,才可最大程度落实政策善意。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