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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7月16日] -- 华西社区 -- 版次:[e06]
如何申办养老机构?
2013年07月16日

  

  日前,华西社区报记者报道了成都市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床位紧俏的现状,不少读者在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也提出了开办养老机构的想法,并咨询私人申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和条件。本期“有事问西妹”栏目,专题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第一步:筹建前审批
  申请条件:1、申办人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社区配套型养老机构,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个床位;基本保障型和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不低于30个床位。3、有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建设和营运资金保证;4、选址应当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建筑设计符合收养对象特点;5、其他条件。
  属地办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拟建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1、拟设床位数在300张(含300张)以内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报市、州民政部门备案。2、拟设床位数在300张以上的,由市(州)民政部门审批,报省民政厅备案。
  申办结果:经审批同意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民政部门发给《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筹建期限为1年,逾期未开工建设的,自行失效;不同意兴办的,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二步:开业申请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批准申办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申办结果: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优惠政策
  1、财政资金补贴。对新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利用社区设施、自有资产改(扩)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按照每新建(增)一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社会化养老机构收住成都市户籍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性床位补贴。
  2、相关费用减免。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性用水、用气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并免收配套费,生活起居用电价格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执行。基本保障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免;社区配套型和大型综合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对其养老服务设施部分建筑按50%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华西社区报记者彭娅兴 实习生 方小婷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