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16日] -- 财富潮/财经 -- 版次:[b02]
太平洋春熙店暂停营业 成商欲收回
缘起双方第三阶段合作事宜未达成一致,成商拟开茂业百货春熙店
2013年07月16日


太平洋百货退出北京


7月15日,成都太平洋百货春熙店关门,该商场的门口都贴上了停业装修的横幅。

  

  @华西都市报:昨日凌晨,太平洋百货春熙店的大门被从外部锁住,门上贴着“停业装修”的条幅。而该店物业所有方成商集团昨日发公开信表示,该店将更名为茂业百货春熙店。对此太平洋远东百货表示,双方高层正在协商。
  “太平洋百货咋关门了?”昨日,路过成都春熙路的市民,都会忍不住看一眼,太平洋百货春熙店的每一道门,都被人用锁链从外面锁着,门上拉着条幅,上面写着“停业装修”四个大字,门口还有穿着统一白色衬衣的男士把守。虽然这里依然人来人往,但没有顾客能进入太平洋百货。这是成商集团与太平洋百货物业纠纷的再次爆发。
  昨日,成商集团发布了一封给太平洋员工的公开信表示,在接手该店物业之后,将更名为茂业百货春熙店。
  对此,太平洋远东百货有关负责人表示,双方高层正在协商,还不方便接受采访,只是对成商的做法感到突然。

现场探访:太平洋春熙店大门被锁
  昨日记者在太平洋百货春熙店看到,每一道门都被铁链锁起来了,门上还贴上了“停业装修”字样。每道门前,都有工作人员把守,从工作牌可以看出,这些员工都来自成商集团。“停业装修”,不少市民路过询问原因时,工作人员这样说。
  “我早上6点过来扫地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来了。”春熙路天桥上扫地的大爷告诉记者,太平洋百货的大门在凌晨就已被锁住了。
  “我们之前都不知道会关门,早上来就发现进不去了”,在天桥下面,不少商场的员工三五成群,在一起议论。

成商表态:将收回物业并清算
  在商场背后,有一块空地,成商集团在这里给太平洋百货的员工设置了接待处。“如果你是专柜员工,可以与你的供应商进行联系,他们会通知你们什么时候上班”,记者走上前询问时,坐在“接待处”的一位女士说。
  在“接待处”桌上,摆放着“致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一封信”。成商集团在信中,讲述了事件的缘由: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公司是成商集团和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2012年4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双方合作经营于2012年4月20日终止,自当日起对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成商集团表示,将收回成都商业大厦物业,并对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成商行动:已开招茂业春熙店员工
  而成商集团对于接手后的规划早已经筹备好,公开信表示:“接管成都商业大厦物业后,将尽快用于开设我公司在四川省内的第十一家门店——茂业百货春熙店”。
  成商集团是四川唯一一家本土上市零售百货企业,控股股东为茂业国际,是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大型零售企业,有零售卖场38个。
  而成商集团已开始公开招聘茂业百货春熙店的工作人员了。在现场招聘广告上,成商集团向原太平洋的员工抛出橄榄枝,并承诺将优先考虑原太平洋百货员工,上岗后,薪资待遇不变。

太平洋回应:是否停业清算要等法院裁决
  昨日上午,太平洋远东百货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之前没有听说任何消息,“合同是签到2014年12月31日的”。
  昨日晚间7点,太平洋春熙店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发来声明表示,“双方的合作争议虽经仲裁裁决合同提前终止,但对于我公司是否要立即停业清算之案件,尚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目前还没有最终裁决结果。”
  声明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进入清算程序后才能停止营业,但目前法院并未裁决公司应该进入清算程序。声明还透露,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事件缘起:第三阶段合作未达成一致
  成商和太平洋的物业之争要从1993年说起。当年,四川省成都市针织品公司与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需要再租用成都商业大厦的部分场地,委托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后来,成都针织品公司变更为成商集团,另一方则变更为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最近一次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双方合作经营总期限为21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第二个阶段为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第三个阶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一阶段期满前,如协商未达成一致,则中止下一阶段的合作。
  不过,经过了多轮谈判,双方仍未就第三阶段的合作达成一致。太平洋百货人士透露,分歧在于两家不能对第三阶段的收益分配等事宜达成共识。于是,成商集团提议,在第二阶段合作到期后,中止合作,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收回太平洋百货现在经营的店址。
  而对太平洋百货来说,这显然无法接受。有太平洋内部人士认为:“双方的合作经营实际上要到2014年12月31日才终止,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也是如此。”
  华西都市报记者屈咏梅 摄影雷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