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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6月04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f10]
醉驾致人重伤肇事司机逃逸获刑3年
2013年06月04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郭章辉 记者 徐代军)醉酒驾驶轿车,冲入院坝撞伤正在玩耍的儿童。昨日,记者从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交通肇事罪为由,判处肇事司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了解,今年2月7日,被告人姜某醉酒后驾驶轿车,至广安区恒升镇观桥村9组周某家路段时,车辆直接向右驶出公路,驶向了周某家的院坝。与此同时,姜某所驾驶的轿车将堆放在周某家院坝与公路之间的岩石块撞飞,将在院坝内玩耍的儿童伍某撞伤,造成交通事故。
  经鉴定,被告人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8mg/100ml,属于醉驾,伍某损伤构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姜某在现场短暂停留后便离开,没有报警,也没有救助伍某。
  根据姜某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