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人:佘宗明
来自浙江的百余吨“毒油”被倾倒在安徽宿州某小山村,案发后专案组前往“毒油”囤积地——浙江松阳县寻找“毒企”。近日,松阳县承认“毒油”出自该县,并愿意替“毒企”支付赔偿费用,但未透露“毒企”的名字。(6月3日《新安晚报》)
佘宗明:跨省倒毒,还“深藏罪与名”,委实害人不浅。想借用张学友的歌词,以示愤慨:你好毒,你好毒……
何勇海: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己所不欲,何以施于人?以邻为壑式倒毒太可恶。
木须虫:“毒企”千里奔袭只为“倒毒”,并非孤例,但政府为其善后,却很是罕见。这对毒企来说,可以说是赤裸裸的纵容。
佘宗明:按理说,“毒企”违规排毒,相当于埋下“生态炸弹”,很可能侵蚀公众身心健康。作为政府部门,当严加惩处、呵护环境伦理才对,可当地却替“毒企”埋单,确实令人感到遗憾。
何勇海:这是种错误的地方保护主义。环境污染,谁能全身而退?
木须虫:防止对污染排放的纵容,一方面要修正政绩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要健全污染环境法律法规,降低入罪门槛,有序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提高恶意成本,形成多方利益制衡。
佘宗明:说得对。完善对污染的溯责机制,并打破利益掣肘,对消除这类“毒害”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