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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5月14日] -- 新四川 -- 版次:[013]
内江市等15地获省环保模范城市(县)称号
2013年05月14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媛莉)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据内江市、达州市、南充市、都江堰市等地的人民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申请和金堂县、盐边县等地的人民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申请,经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验收、环境保护厅公示,内江市等7市符合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条件,金堂县等8县符合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条件。
  省政府决定,授予内江市、眉山市、南充市和都江堰市等地“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授予金堂县、盐边县等地“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