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5月08日] -- 城市读本/首读·时事 -- 版次:[026]
新政难倒单位公车 想销分须提供“证据”
成都已施行“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买卖分将被严罚
2013年05月08日


成都某交警分局学习室门口前日还张贴着关于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的告示。

  

“一本驾照最多为三辆车销分”追踪
  前日,公安部发布公告称,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系误读(本报昨日报道)。但事实上,包括成都在内的全国多地,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而受此影响较大的,就是最有可能被多人使用的单位公车。
  昨日,记者跟随为单位处理公车交通违法的市民,到成都交警三分局完整体验了处理流程。因为该市民所处理的公车被多人使用并使用过三个以上的驾照“销分”,所以该车确有被“买卖记分”系统锁定的情况。想要解锁,不仅要出具证明材料,还要填写调查表。
新规
同一天两地违法处理罚单要接受询问
  前日,成都市部分交警分局,已经将“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相关内容,以告示方式贴在办公大厅显著位置。其中除规定“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内容外,同一牌机动车一天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接受违法处理;同一驾驶人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接受违法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未处理笔数超过10笔的,都要接受询问。
  昨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前一天还贴在交通安全学习室门口的交通违法处理告示,已经被揭掉。和往常一样等待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的市民,已经在学习室门口排起了长龙。
  市民蒋先生手中拿着两本驾驶证在排在队伍的末尾。“驾驶证一本是我的,一本是我老婆的。”蒋先生说,因为夫妻两共用一辆车,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通常都是两本驾驶证一起承担。“我怕一本分不够会扣完,所以今天就叫上了老婆一起。”
流程
公车违法处理遇坎 交材料还要填调查表
  在交警分局的办证大厅,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难住了一些前来处理违法的“特殊群体”——他们手持驾驶证,为所在单位的公车处理违法。
  市民章先生在某公司任职,驾驶单位公车时因交通违法被电子抓拍到。“五一”小长假后,他本以为拿着驾照到交警分局处理就行了,没想到这辆公车因为曾经用3个以上驾驶证处理了电子眼违法,章先生受到了新政的限制。昨日,章先生拿着单位开具的证明再次来到交警三分局。
  记者看到,交警在将章先生的驾驶证号输入到系统后,系统立即报警提示,该车辆已经有3个以上驾驶证处理了电子眼交通违法。章先生被锁定进入“买卖记分”系统。
  在对章先生出具的证明进行了仔细地审核后,交警要求章先生填写了《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违法处理调查表》。在核实了章先生所填属实后,交警依法处理了车辆的电子眼交通违法,章先生才松了一口气。
  “一车最多3本驾照处理,肯定有影响,那么多人开,又没有固定驾驶员。”他说。
提醒
问询环节查出代扣分要遭行政拘留
  像章先生一样为单位处理罚单的人,不在少数。市民刘先生为此已经在交警分局跑了3趟。“5月1日以后,就说不能为单位公车处理违法了。”刘先生说,公车上有多本驾照来处理违法的情况并不鲜见,“要单位开证明材料,还要详细询问车辆信息,流程很多。”
  像章先生等人一样用多本驾照处理公车违法,导致信息被锁定的市民,要接受交警现场调查问询。
  每一名处理者都被交警告知,如果在这一环节被发现信息不相符,处理者涉嫌替别人扣分,提供虚假证据,一经查明,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鑫 实习记者 李昶 摄影 吴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