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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5月02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035]
提高特殊困难群众补助 宜宾珙县投入1300万元
2013年05月02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陈贵洪 张世彬 记者 刘希蒂)日前,记者从珙县相关部门获悉,从2013年1月起,提高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标准。据了解,珙县本次提标全县全年将增加资金投入1300余万元,提标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对象。
  据了解,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900元;对低保家庭中城镇“三无人员”、重病患者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对象由原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实行分类救助,提高到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实行分类救助。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散居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从每人每月 17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落实重度残疾对象补助。低保户家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城镇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60元;城镇和农村非低保家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