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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4月09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071]
泸县副科级纪检员入驻17个县直部门
2013年04月09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潘继 向晓鸿 实习记者 龙沁怡 刘梦秋)近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泸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泸县“两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17个县直部门,设立副科级纪律检查员1名。
  据了解,泸县在县直机关中健全和规范了4类纪检监察组织,涉及县级部门55个,副科级领导岗位23个。包括县委办、县人大办等17个部门设副科级纪检员,设置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等30个县纪委、县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县直机关纪工委、县政法纪工委、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等3个县纪委派出机构,县法院等3个单派驻纪检组,县供销社等2个县直部门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