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11时,家住重庆市荣昌县的郑某等兄弟四人及家属一行7名当事人风尘仆仆赶到内江市东兴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欣喜地领到了拖欠近四年的52387元工资。这是一起跨省受托案件,承办法官巧用“人情”,感动被执行人的亲属,其表弟自愿替表哥支付全部欠款。
拿不到工资 老板消失了
2008年12月中旬,郑某兄弟四人等多人受聘到重庆市永川某水泥厂工程工地工作,至2010年8月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李某某只支付了两月的工资。郑某等人多次追讨无果,2012年2月,向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同年3月,经仲裁委员会调解,与案件第三人李某某达成协议,李某某自愿在2012年3月底、6月底、12月底,2013年6月底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户籍地为内江市的李某某按期履行了前两次的债务,但2012年12月底,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去向不明,亦拒绝接听申请人的电话。
法官巧用人情 亲友代还欠款
2013年春节前夕,无法打探李某某的下落,心急如焚的郑某等人急匆匆到永川区法院申请执行。永川区法院也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依法将案件移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
2013年3月1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受理案件。承办法官立即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表弟余某与承办法官系同窗好友。承办法官数次与好友沟通联系,并登门拜访,耐心地摆现实、谈道理、讲法律,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余某被执着真诚的法官感动,主动联系了躲避多时的李某某,并且愿意代为表哥支付全部欠款。
4月1日,闻讯从荣昌县赶到内江东兴区法院的申请人及其家属,从承办法官手里接到迟来的工资,激动地说:“拖欠近4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谢谢你们。”
何璧衫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