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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073]
税务总局:网络发票不是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2013年04月03日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2日表示,推行网络发票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是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4月1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位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一些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作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络购物的消费者,这是一种误解。
  “网络发票的推行是为使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是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者说无纸化形式。从长远看,电子发票有利于降低纳税人成本,强化税务发票管理,我们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行业试点电子发票。”这位负责人说。
  “网络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网络发票推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发票的在线开具、查询、购销等功能。”这位负责人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