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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071]
误取他人存款不还 宜宾男子被警告
2013年04月03日

  

  华西城市读本讯(罗婷瑶 记者 刘希蒂)近日,宜宾市江安县仁和镇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其信用社储蓄卡内有4400余元存款被人盗取。民警接报后,对案件进行了走访调查,经初步调查,钱是同生产队的付某盗取,随后,付某退还存款,派出所依法予以付某警告处罚。
  据付某介绍,案发当天,付某和温某在仁和乡农村信用社取钱时,温某为取山林补助款不排队,让排在前面的付某代取,付某在取款时误将自己和温某的钱全部取出,随后只给了温某山林补助款后着急赶班车,没有确认自己手上的现金数额便离开了。
  回家后发现多出了4400余元,付某以为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出错多拿的钱,便将钱存放在家中,事发后,付某才知道是误取了温某的钱,于是将存放在家中的4400余元钱全部退还给温某,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