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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城市读本 -- 版次:[071]
江阳“酒盗” 两月偷走 56 件名酒
2013年04月03日

  

  泸州市民李强在江阳区某小区有套房子,因长期无人居住,便将家里的酒全部放置在此。去年五六月份,短短两个月间,李强的“仓库”竟被洗劫一空,损失43万余元。目前,此伙“酒盗”已被警方抓获,并因盗窃金额重大,最高获刑10年零6个月,最低获刑一年零两个月。

案件:盗窃者偷走56件名酒
  在李强江阳区某小区的房屋内,住着价值数万的“高档酒”,这里是李强买的房屋,因长期没去住,便将家里的好酒全部堆置在此,这里俨然成了李强家的仓库。李强以为小区有物管看管,还算安全。
  谁知,租住在同一小区的房客江海,早就瞄上了这个富人区,江海经常没事在小区转悠,偶然发现李强家里长期无人居住,去年5月的一天,江海伙同王小龙,用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捅开李强的防盗门,门内的景象令他们瞠目结舌,这简直就是“一座金山”。江海和王小龙将房屋内4瓶总价值4万多的名贵白酒盗走,并销赃到熟人黄忠的烟酒门市。黄忠在明知道江海等人提供的酒是盗窃所得,且无任何购酒凭证的情况下,仍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4000元收购了这4瓶名酒。
  第一次的盗酒,让江海、黄小龙两人轻松的获得一笔钱财。于是,疯狂的搬运式盗窃随即展开。在去年的5至6月期间,江海独自或伙同黄小龙多次进入到李强家中,陆续将李强家中名酒全部盗走,其中不乏10年红花郎、15年红花郎、茅台、XO等名酒。
  据统计,江海、黄小龙共盗走56件名酒,总价值43万余元。他们将这些酒分批低价销赃于黄忠处,共谋得7万余元现金。

处罚:主犯被判10年零6个月
  “这么多的酒都能搬走,根本没想到盗贼这么大胆猖狂”,李强家中的名酒被“洗劫一空”,让他傻了眼。随即报了警。根据民警的排查,锁定了租住在同一小区的无业游民江海,江海供出了同伙人王小龙。
  据江海交待,除了偷盗名酒外,他在同一小区内,也曾多次偷盗,并且都是利用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打开住户的防盗门,盗窃了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钻石、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这些物品都已销赃。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目前,江海获刑10年零6个月,黄小龙获刑5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立即评业主应提高防范意识
  据了解,盗窃者盗窃的白酒多为名酒,30年的红运郎酒、50年的青云郎酒、15年红花郎酒、20年青花郎酒……这些品牌酒都价格不菲。盗窃者何以如此大胆多次入户盗窃?业主又何以如此大意不去照管?看来,小区业主防盗意识亟有待提高了,小区也应加强保安队伍的训练了。
  陈森林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熊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