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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财富潮 -- 版次:[022]
4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下调10元
2013年04月03日

  

  昨日记者获悉,国航、吉祥航空昨日相继发布通知,自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国内航线方面,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对于今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华西都市报记者屈咏梅实习记者袁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