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夏旭东 徐尔双记者吴柳锋)“春节出行可以,但乘飞机、坐软卧想都别想。”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俊雄等40名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进行高消费,成都中院将根据情节依法对其拘留、罚款,甚至追求其刑事责任。
此次被“限高”的40名涉案人员中,不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中院将依照最高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与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双流机场安检站达成共识,派专人配合机场工作人员限制相关被执行人登机。对逃脱查控并已乘坐飞机的相关被执行人,法院将在核实后采取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
据成都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在履行完债务前,这40人不得进行以下8项高消费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出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