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评论员蒋璟璟
由雾霾危机引发的公共讨论,正向纵深发展。作为分议题之一,特别是在北京等地,“禁放烟花”被再次提出。应该说,为优化城市环境计,这无疑是个极有价值的建议。每个人,都对生活的周身负有责任。从此角度看,治理雾霾便不只是“别人”的事业,“从自己出发,从点滴做起”,才是真正正确的姿态。当大众舆论主动发出禁放烟花的倡议,背后所折射的信息则是,公民理性趋于成熟、公共精神日臻健全,民众具备了主动让利的道德自觉。
当然,消除雾霾绝非朝夕之功,即便禁放烟花,想必也助益有限。有人声称,“汽车尾气、工业生产,才是空气污染的大头,烟花爆竹危害甚小”……此类发声诚然有理!可有几点逻辑终究不该模糊:其一,燃放烟花,确实有损空气质量;其二,各方共同拯救空气,只有责任大小之别,绝无行动先后之分——难道只有先控制了尾气、废气,才有资格来处理“烟花爆竹”此一显而易见的污染源吗?
还有一些人,反对禁放烟花的依据是,“法律不该粗暴介入民俗”。在行政势力、法律力量时常越界、作为不当的时下,此一命题似乎成了不容动摇的价值信仰。只是,你必须承认,此轮“禁放烟花”的呼吁,不仅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而且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民舆表达。如果说,立法者、行政机构单方面施加的“禁令”无正义性可言,那么切实回应民众声音、顺水推舟、顺势而为,则显然是另一性质了!
纵使习俗、传统有自我进化的基因,我们也不能否定,某些时候“以法律重塑积俗”的必要性。这是因为,自然状态下的风俗进化,不仅耗时弥久,且注定要经历一个反复的过程。就其最终效果而论,到底是螺旋式上升,亦或是循环式绕圈,实则充满不确定性。缺乏强制力约束,只靠软性感召,烟花爆竹至少还会存在很长时间,该过程所滋生的事故风险、噪音与空气污染,原本是可规避的。
烟花爆竹是否该停放、禁放?见仁见智!但倘若我们真正关注生活的品质,便应当做出合宜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