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宜宾市筠连县修订下发了《关于再次重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再次重申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规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公车最重将受到停职处理,用车出现问题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还将根据情节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目前,通知要求的相关事宜已经开始实施,全县280余辆公务用车将按“节假日定点入库停放”管理,节假日期间,除公务活动和值班车辆必须使用外,其余公车一律按规定封存入库。
新规 箍紧公务用车
在《通知》中规定,各单位不准利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准利用公车旅游、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或办理其他非公务事宜;不准利用职权向分管部门(单位)、下属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供个人使用以及禁止公务车辆以个人名义上户等诸多事项。
“公车管理严格,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一名乡镇负责人说,单位只有一台车子,无论是下乡还是到城里开会办事都要用车辆,目前单位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强公车管理。
筠连县某局负责人称,有了“新规定”后,作为部门“一把手”也好“操作”多了,以前只要单位车辆有闲置时,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偶尔要用车,明知不是“公干”,但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新规”出台后,单位上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
严惩 违规用车将被停职
“对违反规定驾驶公务车辆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曝光,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筠连县针对春节期间容易出现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的情况,已组织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目标办等单位牵头,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镇乡和各部门公车停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驾驶公务车辆、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行为。
目前,筠连县相关部门已经开展明察暗访90余次。
追责 分管领导也跑不脱
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对违反规定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被盗等严重后果的,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处理外,无论因公因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负责赔偿和承担。
同时,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视情节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专职驾驶员未能坚持原则,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一经查实,也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据了解,筠连县目前已对全县280余辆公务用车实施“节假日定点入库停放”管理,节假日期间,除公务活动和值班车辆必须使用外,其余公车一律按规定封存入库。
罗勇 郑芳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勇 实习生 孙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