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女士在超市门口摔伤,周先生在旅店洗澡摔伤,他们不同的消费但有着共同的身份:顾客。
成都、北京两地律师都说这种情况店方有责任,但不同的店方却有相似的说辞。
他们遇到的共同问题,或许某一天会降临到你我身上:该向谁索赔,如何索赔?
超市购物
钢制斜坡上摔骨折
上周五,57岁的许女士到成都岳府街某超市购物,在门口的钢制斜坡处突然滑倒,左手腕摔成粉碎性骨折。
昨日,她找到超市,希望能够获得赔偿。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出口处醒目位置一直摆有‘小心地滑’的警示牌,这个事情的处理我们也在协商中。”
顾客:钢制斜坡上没防滑垫
上周五下午6点,许女士到岳府街附近一家超市买菜。当她提着袋子走到超市门口时,突然在放有钢制斜坡的地方摔了一跤。超市工作人员将许女士扶起来后,让她到一旁休息。她在路边椅子上坐了1小时,左手腕疼痛不止。
超市工作人员将她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左腕关节桡骨远端粉碎骨折,左尺骨茎撕脱骨折。超市工作人员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用后,就离开了。
昨日,许女士的手上仍裹着石膏,医生告知,她的伤即使痊愈,手的功能也很难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许女士说,导致自己滑倒的是超市放置的钢制斜坡,当时上面也没有防滑垫,自己受伤超市应该给予一定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赶往涉事超市,在门口看到了那块钢制斜坡,每个顾客出入几乎都要经过此处。
超市:警示牌摆在醒目位置
工作人员说,钢制斜坡是为了方便
顾客携物出入,特别放在门口的。斜坡的坡度不大,但因为是金属制作,踩上去还是有点滑。前两天许女士滑倒的事件发生后,超市已在斜坡上铺设了红色防滑垫。
在斜坡的上端,摆着“小心地滑”的警示牌。超市工作人员说,这块牌子一直放在门口,就是害怕有人滑倒受伤,这次出事,跟许女士自己不注意也有关系。
超市方负责处理许女士受伤事件的韩先生说,警示牌摆在了醒目位置,超市已尽到义务。这件事双方还在协商,但对于超市赔不赔,怎么赔,他并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律师说法
超市未完全尽到安保义务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说,在这起事件中,超市虽然放置了警示牌,但并不能说已经完全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
许女士在钢制斜坡上滑倒,与超市设置的设施有直接关系,但超市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比如斜坡的材质、湿滑的程度、警示牌的位置以及许女士自身是否对地面情况做到了应有的注意等等,这些都将影响到最终的责任划分。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实习记者杨永萍实习生袁斯来摄影董睿
住店洗澡
破损便池划断脚筋
昨日,周先生拖着尚未恢复的左脚,来到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决定起诉自己半年多前住的一家旅店。
去年9月,他在高攀路一家旅店洗澡时,突然滑倒,左脚跟腱被便池的缺口划断。他认为,自己的受伤,旅店应该负责。但双方协商了半年多,还是没有结果。
事发:滑倒又被破损便池划伤
去年9月5日,周先生出差到成都,租住在高攀路一家旅店。当天晚饭后,他到卫生间洗澡,刚擦干头发,就踩到了地上的水渍,一脚踩进了旁边的便池。便池的边缘正好缺了一角,锋利的陶瓷片将他的左脚后跟划破。“当时流出了很多血,痛得不得了。”他被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为左脚跟腱断裂。
旅店老板垫付3000多元的治疗费用后,就没了音讯。周先生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因为付不起医疗费用,只好拖着还没有治好的左脚回了内江老家。
顾客:受伤与便池破损有关系
今年2月,周先生的伤口感染,又一次住进医院。但因为经济原因,只治疗了几天,花了2000多元钱后,他不得不又拖着受伤的左脚回了家。更让他心焦的是,自己从前是干销售的,脚受伤后就不能上班了。老家又在农村,自己干不了重活,现在家里的农活都只能让妻子承担。
周先生曾多次找到旅店协商,但都没有结果。昨日,他找到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决定起诉旅店方:“我受伤与旅店便池破损有直接关系,地上那么滑也没个标志,他们应该赔偿。”
旅店:当事人自己弄坏了便池
谈起这件事,涉事旅店的老板龙先生说:“他(周先生)自己肯定也有责任,况且便池是怎么坏的,现在也说不清楚。”
龙先生说,周先生滑倒后,旅店已垫付了一些医疗费。划断周先生脚筋的便池,是周先生自己弄坏的,旅店方在安全保障方面已经做得不错了。
当记者问到后续赔偿问题时,龙先生说,走正常渠道解决。
律师说法
无防滑垫警示牌旅店该赔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朱界平律师说,在这个事件中,旅店在卫生间没有设置警示牌,湿滑的地方没有防滑垫,这是周先生滑倒的重要原因。而便池上有缺口,又与周先生受伤有直接关系。旅馆对顾客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周先生作为旅店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实习生袁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