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版:华西读本·内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12年3月23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12年3月23日 ] -- 华西读本·内江 -- 版次:[ 066 ]
餐馆内摔断小腿 顾客获赔6000元
2012-03-23

    华西城市读本讯(谢华伟何璧杉实习记者江龙)酒后不慎摔断小腿,顾客状告餐馆老板获赔6000元。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内江市东兴区法院获悉了这一案件。

    法院介绍,1月5日,朱某应朋友之邀,在刚刚结束一酒局后,即赶到王某、邱某在太白路经营的一餐馆喝酒,几番推杯换盏,朱某已是醉眼迷离,就餐结束后,朱某在下楼过程中,因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地毯湿滑且不平整,不慎摔倒,致右小腿多处骨折。朱某回家后因疼痛难忍,被家人送至内江市中医院,住院治疗26天伤愈出院。因多次与餐馆负责人王某、邱某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朱某遂于2月15日将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部分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

    庭审中,朱某主动承认其喝了酒,应负主要责任,但他认为,餐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经法院调解,王某、邱某一次性补偿朱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