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内江市市中区江城花园的业主李先生向华西城市读本反映,刚交房准备装修,但是小区物管要收取“装修保证金”后才允许装修人员施工。“这是一种恶意捆绑的收费,而这些费用往往有去无回。”李先生质疑“装修保证金”的合理性。 负责江城花园小区的内江璟尚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规范业主的装修,不存在有去无回的情况,目前为止基本上是全额退款。 业主:装修保证金不合理 李先生在江城花园三期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屋,今年1月中旬交房时,小区物管要求李先生签一份“装修装饰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缴纳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 “只有签了合同缴了保证金才能进去装修。物管在交房时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这种做法,是一种恶意捆绑消费,而且这些费用往往有去无回。”李先生认为,既然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一切就该依照合同为准。如果开发商以购房者不交抵押金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将被视为一种逾期交房行为,属于合同违约范畴。物管公司在交房时向业主收取装修抵押金,也应被视为合同违约。 物管:为了规范业主装修 江城花园内江璟尚物管公司经理温女士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江城花园目前为止有一期、二期和三期,最早的房屋有10多年的时间,一直都在收取装修保证金,只是以前收费要比现在低。 装修保证金主要是为了让业主规范装修,装修施工结束经过验收后,业主使用6个月,经过楼下业主签字认可墙体、厨厕以及供排水管道无渗漏、无损坏物管就无息退款。一楼业主装修由物管监督验收。 “其实业主最担心的是2000元钱会不会被物管退还。”温女士说,“到目前为止,一期、二期近1500户的装修保证金基本退完了,而且是退全款。三期工程1月中旬才交房,退款要等到半年之后。” 温女士说,必须有物管验收合格以及楼下业主签字,才能退还保证金。如果业主装修不合格,就要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退还。 律师说法 物管收装修保证金违规 “我们行业内基本上都要收,尽管我们知道这个收费项目得不到审批。保证金规范业主装修行为的效果比较好。”内江璟尚物管公司经理温女士说。 四川九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彬认为,物管收取“装修保证金”,违反了建设部出台的相关规定,这种收费项目属于物管的“霸王条款”。 “我曾经接到过很多这种问题的咨询电话,都是业主装修房屋时被物管收取了保证金,可见内江这种情况很普遍,但物管没有权利收取装修保证金。” 陈彬说,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房管部门投诉,但现实情况是业主怕麻烦,而有关部门基本是不告不管。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侯超实习生高健明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