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经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批准,涉嫌醉驾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赖某被依法逮捕,赖某成为江阳区首名因醉驾遭逮捕的嫌犯。今年2月6日,赖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城区与一辆执法车相撞,因害怕进监狱,赖某拒不到案配合调查,甚至选择选择逃跑躲避处罚,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事发:醉酒摩托撞执法车 2月6日,家住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的赖某,在亲戚家吃完饭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摩托车往酒城大道方向行驶,当该车行至龙透关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外与一辆执法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泸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随即赶至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处理。 “经血液样品检验鉴定,案发时赖某血中乙醇含量为168.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办案民警陈华介绍,摩托车驾驶员赖某自己也承认的确喝了半斤白酒。事后,赖某由于轻微皮外伤被民警送回家休养。 追捕:嫌疑人被网上追逃 2月8日,民警告知赖某涉嫌危险驾驶,并让其等候通知接受处理。但赖某拒不到案,突然“消失”了。“我们给他打过多次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发短信也不回,到他家里也找不到人。”陈华说,多方搜寻无果后,赖某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3月8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在蓝田金鸡渡码头一居民房内将赖某抓获,并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陈华说,赖某到案后,认错态度较好,也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进行了忏悔。 而赖某突然玩“失踪”,是因为多年前曾遭受“拘留之苦”。原来,在2003年赖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08年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因证据不足释放。害怕再次被拘留,醉驾后他选择了逃跑。 交警说法 醉驾适用于所有机动车驾驶行为 3月20日,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在逃,拒不到案,经批准,于3月20日对赖某实行了逮捕。相关法院将对赖某作出刑事判决,目前,该案还在办理中。 据陈华介绍,醉驾适用于所有的机动车驾驶行为,摩托车司机醉驾同样要受到相关处罚。去年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正式被列为危险驾驶罪,醉驾人员将受到刑事处罚。 喻德才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雷朋实习记者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