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黄四和黄军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方批准逮捕。事情还要从7月30日那个晚上说起。
今年7月30日晚上6点30分左右,乐山市市中区普仁乡社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轻卡”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乘车人龚女士受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分别“顶包”、“调包”,企图隐瞒事故真相。但办案民警发现了该案的4大疑点,并从这些疑点出发层层追击,最终查清了真相。
事发:
货车撞上摩托车1人死亡
7月30日晚上6点半左右,乐山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杨晓刚和王正东接到报警电话称,乐山市市中区普仁乡社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受伤。
接警后上述两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车祸现场,民警看到,一辆川LP621X“轻卡”货车停靠在路边,其右前轮已经驶出路基悬空,货车左后尾灯灯杆有明显撞击痕迹。距离货车不远处右侧,一辆川LAV22X“蓝色”两轮摩托车倒在路边排水沟。
坐在摩托车后座受伤的龚女士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外,事故现场
还留下一条约两米多长的划痕痕迹。
在事发现场,一名自称是货车驾驶员的男子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男子大约40岁,名叫黄弟,乐山市市中区普仁乡人。
黄弟交代,当天下午4点左右,他驾驶川LP621X“轻卡”货车准备到临近的四合乡载鱼。当车行驶至事发点时,与对向一辆搭载一妇女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龚某受伤。龚某是乐山市市中区普仁乡社峰村5组村民,现年54岁。就在民警调查取证时,医院传来消息,龚某抢救无效死亡。
摩托车驾驶员黄军介绍,当天下午他去储蓄所换零钱,回家途中遇到同村的龚某步行回家,便搭载她一程,不料出了车祸。
破案:
现场4大疑点难道是“顶包案”?
黄弟和黄军的交待似乎天衣无缝,但办案民警还是觉得似乎有些不对的地方。次日一大早,民警杨晓刚、王正东再次来到事故现场,进行二次勘验。这一次,民警发现了4大疑点。
疑点1,两肇事者都称摩托车与货车相撞,然而货车与摩托车的接触点是货车左后侧尾灯。货车除了尾灯灯杆稍有倾斜,就连车灯周围的泥灰都完好无损,说明摩托车与
货车的接触点不是车灯。但该货车再也找不到任何相撞痕迹。
疑点2,摩托车与货车相撞,而且接触点是左侧,那么摩托车应该倒在货车的左边,而摩托车却倒在货车右侧。
疑点3,据两肇事驾驶员讲,事故现场地面的划痕痕迹是摩托车倒地所致。那事故摩托车应该有明显的刮划痕迹或损坏,但摩托车并未“受伤”。
疑点4,摩托车倒在路边沟里,没有重撞击,龚某怎么会是内脏多处破裂出血过多休克死亡呢?
“难道是一起‘顶包’案?”办案民警开始怀疑黄弟和黄军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向交警大队领导汇报,成立了“7·30”重大交通事故专案组,进一步调查此案。
交代:
弟弟替哥哥顶包换车造“假现场”
8月2日,黄弟、黄军与死者家属来到交警队商谈丧葬费。意外的是,当死者家属提出要五万元丧葬费时,黄弟和黄军居然不假思索就同意了。“这不符合交通事故商谈常理呀,为了丧葬费,当事人双方少则吵闹,大则大动干戈,怎么会如此轻松就商谈好了呢?”民警越发怀疑了。
经过民警一系列强势心理攻势,黄弟终于讲出了替他四哥黄四
顶包、换车全部经过。
当日下午4点过,黄弟的四哥黄四驾驶川LP621X轻卡货车(车主系黄弟)搭载四名装卸人员从青平至普任运输鱼饲料。当行驶至普任乡社峰村路段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击。摩托车失去重心倒地,摩托车乘车人伤势严重。
黄四没有驾照,情急之下,便喊来弟弟黄弟顶包。黄弟将停放在家中手续齐全的川L600X2轻卡货车开到了事故现场,让其哥黄四驾驶肇事车迅速离开。在事故现场,黄弟一拳头将川LP621X货车左后尾灯灯杆打歪斜,伪造了事故现场,然后报警。
起初,摩托车驾驶员黄军万般抵赖,拒不承认货车调换之事。在与民警几个回合的心理攻势下,黄军终于如实交代了事故真相。原来,黄军从朋友处借用了一辆红色摩托车,结果途中发生事故。担心车辆被扣而影响朋友关系,所以将自己的摩托车骑到现场更换,伪造了事故现场。
至此,“7·30”重大交通肇事“顶包”、“调包”案成功告破。
10月13日,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肇事驾驶人黄四、黄军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2月23日,黄四、黄军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李清茂华西都市报记者牛莉